漢莎航空免費行李規定
我們將在本頁面列出多項標準,這些標準決定了漢莎航空航班上所允許的免費行李與手提行李的尺寸、重量及數量。
一般條款與條件
請閱讀此處另外提供的資訊,其中包含適用於特定旅行艙等、多家航空公司營運的航線,或為轉機航班辦理行李直掛最終目的地的相關規定。
在機場託運行李前,請確保您已在每件行李(內外側)標記好您的姓名和(行動)電話號碼。於登機手續辦理櫃台可免費取得行李吊牌及/或貼紙。您也可以使用自己的行李吊牌。 還請列印並填寫以下聯絡表格,之後將其放入您的行李。
請遵守您所屬旅行艙等及所在機場的託運行李截止時間。
漢莎航空所收集的資料,一般是用於履行我們與您之間的運送契約。包括旅客和行李資料。為確保其他航空公司完成行李的後續運輸,以及行李在各機場獲得及時處理,我們會將資料傳遞給相關航空公司和機場。此外,我們會允許德國海關有限度存取選定資料,藉此協助海關履行其法律職責。
每件託運行李的最大尺寸為 158 公分(長 X + 寬 Y + 高 Z)。
較大、較重或額外行李會以超額行李運輸。您可以透過我們的行李計算器瞭解價格。
您可以使用我們的行李計算器,依據航線、旅行艙等及票價,只需幾個步驟就能查看免費行李額度。您也可以在那裡查看運輸可選行李的價格與尺寸。 您的機票/旅客收據上也會註明您允許攜帶的免費行李額度。
1 件手提行李,不超過 8 公斤
1 件手提行李,不超過 8 公斤
1 件託運行李,不超過 23 公斤
2 件手提行李,每件不超過 8 公斤
2 件託運行李,每件不超過 32 公斤
1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規定下列國家/地區屬於歐洲: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安道爾、亞美尼亞、奧地利、亞塞拜然、白俄羅斯、比利時、波士尼亞及赫塞哥維納、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共和國、丹麥(不包括格陵蘭)、愛沙尼亞、法羅群島、芬蘭、法國、喬治亞、德國、直布羅陀、希臘、匈牙利、冰島、義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摩納哥、蒙特內哥羅、摩洛哥、荷蘭、挪威(+ 斯瓦巴和揚馬延)、波蘭、葡萄牙、愛爾蘭共和國、北馬其頓共和國、摩爾多瓦共和國、羅馬尼亞、俄羅斯(歐洲部分,即烏拉山以西,例如:莫斯科 - DME、聖彼得堡 - LED)、聖馬利諾、塞爾維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突尼西亞、土耳其、烏克蘭、英國和梵蒂岡。
這些規定也適用往返巴庫和阿什哈巴德之間的航班。
您可以使用我們的行李計算器,依據航線、旅行艙等及票價,只需幾個步驟就能查看免費行李額度。您也可以在那裡查看運輸可選行李的價格與尺寸。您的機票/旅客收據上也會註明您允許攜帶的免費行李額度。
1 件手提行李,不超過 8 公斤
1 件手提行李,不超過 8 公斤
1 件託運行李,不超過 23 公斤
1 件手提行李,不超過 8 公斤
2件託運行李,每件不超過 23 公斤
2 件手提行李,每件不超過 8 公斤
2 件託運行李,每件不超過 32 公斤
2 件手提行李,每件不超過 8 公斤
3 件託運行李,每件不超過 32 公斤
乘坐經濟艙、優選經濟艙、商務艙或頭等艙的旅客,可以透過機場的漢莎航空服務櫃檯、旅行社、自行致電漢莎航空客服中心,或線上於「我的預訂」下付費預訂額外行李。
這也適用於超出不同旅行艙等允許之最大重量和尺寸的額外行李。
如果您購買經濟艙輕便票價旅行,可選擇為每條航線於線上付費加購 1 件重量不超過 23 公斤的行李。即使包含轉機航班,每個去程航班及回程航班都分別視為一條航線。成功付款後,行李託運費用將不可退款或抵銷。
以經濟艙輕便票價搭乘往返歐洲和美國/加拿大之間的航班,可以在漢莎航空機場服務櫃台付費託運第 2 件行李。
如果您選擇經濟艙輕便票價,且希望託運較大、較重或額外行李,須按統一收費標準為每件額外行李支付相關費用。
如果您購買經濟艙輕便票價旅行,您不能將任何運動裝備行李(例如:滑雪板、單板滑雪用具等)當作您的已預訂行李或在您的預訂行李之外免費攜帶。
如果您購買經濟艙輕便票價旅行,可選擇為每條航線於線上付費加購 1 件重量不超過 23 公斤的行李。即使包含轉機航班,每個去程航班及回程航班都分別視為一條航線。成功付款後,行李託運費用將不可退款或抵銷。
行李計算器
您可以使用我們的行李計算器,依據航線、旅行艙等及票價,只需幾個步驟就能查看免費行李額度。您也可以在那裡查看額外行李、超額行李及運動裝備行李的價格、允許的重量與尺寸限制。
若為 HON Circle 會員、Senator 會員與星空聯盟金卡會員,則洲際航班經濟艙輕便票價的第一件行李免費,但僅可於登機手續辦理櫃台辦理。如果是於線上、客服中心或透過旅行社預訂了經濟艙輕便票價的第一件行李,則將收取相應費用。
您可使用我們的行李計算機,根據航線、旅行艙等、會員身分及票價,只需幾個步驟就能查看免費行李額度。您也可以在那裡查看運輸可選行李的價格、允許的重量與尺寸限制。
- 無論預訂的旅行艙等(除經濟艙輕便票價外)、航線和 Miles & More 會員等級如何,嬰兒(0-2 歲)均享有 1 件免費行李額,但行李規格不可超過 23 公斤及 158 公分(寬 + 高 + 長)。
- 2 歲以上兒童享有的各旅行艙等免費行李額度與成人相同。
- 如果您與 2 至 7 歲的兒童同行,您還可以選擇自備兒童保護裝置(兒童安全座椅) 。如果使用兒童保護裝置的兒童為 2 歲以下,您必須為該兒童單獨購買座位票。
- 適當的兒童座椅、嬰兒籃、折疊式嬰兒車 (1)、折疊式腳踏車或手推車,或嬰兒背架(每位兒童 1 件)可作為額外的手提行李免費攜帶登機。辦理登機手續時,這些會貼上行李標籤並放入貨艙託運。所謂的"嬰兒旅行口袋推車"可視為您的手提行李額度登機。
- 如果您希望攜帶 1 輛折疊式推車、嬰兒車1 或嬰兒背架至登機門,請在此處查看更多詳情。
1 請注意,必須為可完全折疊的小推車。
行李計算器
您可以使用我們的行李計算器,依據航線、旅行艙等及票價,只需幾個步驟就能查看免費行李額度。您也可以在那裡查看運輸可選行李的價格、允許的重量與尺寸限制。
請注意:如果選擇經濟艙輕旅行票價,只有同行的成人可購買 1 件額外行李。其他行李須作為超額行李支付相關費用。
如果您預訂了轉機航班,在大多數情況下,您可辦理行李直掛目的地。這表示您的行李會自動運送至目的地機場,而您在轉搭另一航班時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但在下列情況下,您無法直掛行李:
- 轉機航班的機場變更、
- 營運及當地限制、
- 如果過境國的海關規定您必須自行從行李提領處領取行李,請在領取行李後通關,然後重新辦理行李託運手續。
例如:搭乘洲際航班進入印度/美國/加拿大並已在這些國家境內預訂轉機航班的旅客,需要在中途停留期間從行李領取處領取行李、攜帶行李通過海關、然後在登機手續辦理櫃台或行李託運櫃台再次辦理登機手續。
特殊規定
預訂多家航空公司營運的航線時,適用行程中最重要航段(通常是地理上最長距離)及該航段預訂航班編號所屬航空公司之行李規定。因此,航班實際上由哪家航空公司營運無關緊要。
如果您的行程中斷超過 24 小時(中途停留),依然適用相關行李規定。
例如:您預訂了從維也納出發,在慕尼黑與法蘭克福中轉飛往約翰尼斯堡的往返航班。
您的去程航班:
- 從維也納飛往慕尼黑,航班編號為 OS 115(OS = 奧地利航空),由奧地利航空實際承運。
- 接著從慕尼黑飛往約翰尼斯堡,中途不停留,航班編號為 LH 9542(LH = 漢莎航空),由南非航空實際承運。
因此,您的去程航班行李規定應符合漢莎航空的行李規定。
您的回程航班:
- 從約翰尼斯堡飛往法蘭克福,航班編號為 SA 7573(SA = 南非航空),由漢莎航空實際承運。
- 接著從法蘭克福飛往維也納,中途不停留,航班編號為 OS 7260(OS = 奧地利航空),由漢莎航空實際承運。
因此,您的回程航班行李規定應符合南非航空的行李規定。
以下行李規定,適用美國/加拿大有關當局(美國運輸部和加拿大運輸署)消費者保護法下定義的往返或途經美國/加拿大的航班:
- 往返或途經美國或加拿大的航程的所有航段,必須遵循一致的行李規定(例如:免費行李額度、行李尺寸/重量、手提行李)。
- 在這些情況下,通常適用機票上最先列出的航空公司所制定的行李規定。如果您的機票上,漢莎航空列在第一航段,那麼漢莎航空的行李規定會適用您的整趟旅程(去程航班和回程航班)。依據當地法律規定,手提行李規定可能不盡相同。
- 除外情況:機票上最先列出的航空公司可將規則制定權轉移給"相關承運人"(最主要承運人規則)。因此,漢莎航空無法保證漢莎航空開票的機票始終適用漢莎航空的行李規定(其他航空公司通常有不同的行李規定)。
- 具體的航班免費行李額度詳情,會顯示在您的機票上以及漢莎航空傳送的確認電子郵件中。
飛往美國的航班,出於監控目的或認為行李可疑的情況下,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可能會強行開啟上鎖的行李。因此,我們建議您使用經 TSA 認證的行李鎖。有關 TSA 流程的更多資訊,請瀏覽 http://www.ts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