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和电池
个人电子设备和电池被归类为危险品。 这是因为如果这类物品损坏,可能会发热并起火。
您可以在此处找到有关个人电子设备和电池的详细信息。 这些符号表示您是否可以携带这些物品,以及可以在何种条件下携带:
不允许携带损坏或有缺陷的个人电子设备或电池,或者制造商出于安全原因召回的任何此类物品。
电子设备和电池列表并不详尽,可能随时增加。
锂离子电池的功率以瓦特小时 (Wh) 为单位。如果是锂金属电池,应注明锂含量 (LC)。
电池电量换算辅助:
- 瓦特小时 (Wh) = 安培小时 (Ah) x 电压 (V) 或
- 瓦特小时 (Wh) = 毫安小时 (mAh) x 电压 (V) / 1000。
功率限制:每个设备最高 100 Wh 或 2 g LC
物品限制:每位旅客最多 15 件附电池的设备
供个人使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为:
- 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
- 电动盥洗用品(牙刷、刮胡刀等)、
- 电动玩具、
- 无人机、腕表、计算器或
- 其他娱乐或通讯设备。
此类物品应尽量放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托运行李运输规定:
- 您最多可携带 3 件体积大于智能手机的设备。
- 请勿将您的设备与高度易燃材质(例如香水、喷雾剂等)放在一起。
- 彻底关闭设备并预防设备意外启动。
- 确保应用程序、闹铃或默认配置均已停用。
- 使用合适的包装或具有足够衬垫的结实袋子保护设备。
- 如果需要运输多个设备,请将设备分开收纳放置(例如使用衣物或原包装)。
移动电源被归类为替代电池,而不是电子设备。 有关携带移动电源的信息,请参阅 “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
请注意:
- 电池电量大于 100 Wh 至最高 160 Wh 的设备,必须取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通过 汉莎航空客服中心预订航班时,登记需要取得许可的设备和电池。
供个人使用、装有不含锂(例如碱锰、锌碳、镍镉或镍氢)电池的可携式电子设备包括:
- 电动盥洗用品(牙刷、刮胡刀等)、
- 电动玩具、
- 无人机、腕表、计算器或
- 其他娱乐或通讯设备。
此类物品应尽量放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托运行李运输规定:
- 彻底关闭设备并预防设备意外启动。
- 确保应用程序、闹铃或默认配置均已停用。
- 使用合适的包装或具有足够衬垫的结实袋子保护设备。
- 如果需要运输多个设备,请将设备分开收纳放置(例如使用衣物或原包装)。
防漏液湿电池的额外运输规定:
- 功率限制:每块电池最高 12 V/100 Wh
- 防漏液湿电池(例如胶体电池),不得含有游离或为吸收的液体。
移动电源被归类为替代电池,而不是电子设备。有关携带移动电源的信息,请参阅 “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
锂电池功率及物品限制:
最高 2 g LC
* 物品限制包括所有类型的电池;即防漏液湿电池、干电池、胶体电池和锂电池。
** 仅限医疗设备
运输规定:
所有电池的端子单独隔离,以防短路。如果电池以原始包装运输,用胶带遮住暴露的端子,或者每块电池包装在单独的塑料容器或保护袋内,即可实现这一点。
防漏液湿电池的功率和物品限制:
- 每块电池最高 12 V / 100 Wh
- 最多两块备用电池
请注意:
- 禁止在机上替移动电源充电。
- 对于大于 100 Wh 至最高 160 Wh 且超过 2 g LC 至最高 8 g LC 的电池,必须获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通过汉莎航空客服中心预订航班时,登记需要取得许可的移动电源和电池。
其中包括以下设备:
- 悬浮滑板
- 电动自行车
- 电动辅助自行车
- 电动滑板车
- 电动单轮车
- 电动行李滑板车(例如 Modobag 或 Airwheel)
- 水下滑板车
- 电动踏板车;及
- 电动婴儿车或电动高尔夫球车。
无论功率高低、电池是永久连接或可拆卸,或不含内建电池的电池供电个人和运动运输设备,均适用此禁令。
上述范例仅反映一系列可能的设备。
这些物品只能按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危险物品作业规则”(DGR) 以货物运输。
出于飞航安全以及飞机可装载能力,于以下方面有所限制:
- 电池电量、
- 总重量,以及
- 轮椅或行动辅具的尺寸。
请注意:
- 轮椅和行动辅具均需获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最迟于出发前48 小时,将有关您轮椅或行动辅具的必要详细信息(制造商的技术数据表或手册),以及填写完毕的表格(可于下方下载)发送至 specialcases@dlh.de。
请注意:请使用 Adobe Acrobat Reader 完整查看文件。
锂电池功率限制:每个设备最高 160 Wh 或 8 g LC
防漏液湿电池的功率限制:每个设备最高 100 Wh 和 12 V
请注意:
- 电池供电的可携式医疗设备,必须取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以及在机上使用的医疗许可。
- 请最迟于出发前 48 小时,将设备的详细信息(制造商的技术数据表或手册)发送至医疗运营中心 specialservice@dlh.de,以便进行预先登记和医疗审查。
往返美国的旅客请联系美国医疗服务台(周一至周五:09:00–15:00),电话为:+1-516-296-9580。
物品限制: 仅限个人使用*
锂电池功率限制:每个设备最高 100 Wh 或 2 g LC
随身行李的运输限制:
- 禁止在机上使用设备或给设备充电。
- 在整趟飞行过程中,这些设备必须保持收起状态。
- 不得发生意外启动。
请注意:在部分许多国家/地区,禁止随身携带电子烟或其他吸入器。
* 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 15 件可携式电子设备。
物品限制:每位旅客最多 15 件(此数量包含全部的电子设备)配备锂电池的设备
最高 2 g LC
此类物品应尽量放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托运行李运输规定:
- 您最多可携带 3 件体积大于智能手机的设备。
- 请勿将您的设备与高度易燃材质(例如香水、喷雾剂等)放在一起。
- 彻底关闭设备并预防设备意外启动。
- 确保应用程序、闹铃或默认配置均已停用。
- 使用合适的包装或具有足够衬垫的结实袋子保护设备。
- 如果需要运输多个设备,请将设备分开收纳放置(例如使用衣物或原包装)。
移动电源被归类为替代电池,而不是电子设备。有关携带替换电池的信息,请参阅 “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
请注意:
- 电池电量大于 100 Wh 至最高 160 Wh 的拍照和摄影设备,必须取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通过汉莎航空客服中心预订航班时,登记需要取得许可的设备和电池。
物品限制:每位旅客最多 1 个雪崩救援背包
请注意:
- 雪崩救援背包需取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通过汉莎航空客服中心预订航班时,登记需要取得许可的雪崩救援背包。
雪崩救援背包触发机制的技术结构,可能含有受到官方运输限制的危险物品。
触发机制危险物品规定:
- 烟火触发机制:最多净含 200 mg 1.4S 危险等级的爆炸性物质。
- 锂电池供电的触发器:最高 100 Wh 或 2 g LC。
- 使用电容器的触发器:电容器必须不带电,以防短路,并包装在坚固的外包装中,以防意外启动。
- 使用内建气筒的触发器:气体必须符合危险等级 2.2 的规定。
其他运输规定:
- 背包必须妥适包装,以确保不会被意外启动。
- 背包内的气囊必须安装泄压阀。
- 危险等级 2.2 的气筒,只有在按照设计规定将触发器内建至雪崩救援背包中运输的情况下,方可接受。
- 禁止使用额外的启动手柄和更换储气罐。
- 往返美国/美国境内的航班:除非雪崩救援背包没有烟火触发机制或内建气筒全空,否则不得运输配备烟火触发机制或内建气筒的雪崩救援背包。
物品限制: 仅限个人使用*
* 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 15 件可携式电子设备。
请注意:
- 运输潜水灯、焊铁和其他发热物品,需取得航空公司许可。
- 请在通过汉莎航空客服中心预订航班时,登记需要取得许可的潜水灯、焊铁和其他发热物品。
随身行李的运输限制:
- 设备必须关闭。
- 可携式电子设备中的电池和发热组件可能会产生极高的热量,因此必须通过移除发热组件、电池或其他零件来隔离电池和发热组件。
- 适用运送散装电池或插入电池型可携式电子设备的规定。相关信息请参阅“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以及“供个人使用、装有锂电池的可携式电子设备”部分。
物品限制(包括锂电池*):每位旅客 20 件物品
* 物品限制包括所有类型的电池;即防漏液湿电池、干电池、胶体电池和锂电池。
防漏液湿电池范例:胶体电池或 AGM 电池
干电池范例: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锰电池或锌碳电池
针对防漏液湿电池和干电池的运输条件:
- 防漏液湿电池(例如胶体电池),不得含有游离或为吸收的液体。
- 须确保电池不受热量影响且自身不会发热。
- 所有电池的端子单独隔离,以防短路。如果电池以原始包装运输,用胶带遮住暴露的端子,或者每块电池包装在单独的塑料容器或保护袋内,即可实现这一点。
防漏液湿电池的功率和物品限制:
- 每块电池最高 12 V / 100 Wh
- 最多两块备用电池
功率限制:最高 100 Wh/2 g LC
运输规定:
- 电池必须从行李中取出。
- 拆卸的电池必须采用牢固包装,于客舱运输。更多信息,请参阅“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部分。
- 轮椅或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且不受规定限制。
请注意:
- 有关智能行李永久安装锂电池的设备的功率限制,例如电子锁或电子秤,请参阅 “智能行李 – 永久安装锂电池”。
- 有关行李追踪器或电子行李牌 (EBT) 的信息,请参阅 “行李追踪器”和“电子行李牌”。
- 电量大于 100 Wh 至最高 160 Wh 的电池,必须取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通过汉莎航空客服中心预订航班时,登记需要取得许可的移动电源和电池。
功率限制:最高 2.7 Wh/0.3 g LC
请注意:
- 禁止运输永久安装超过 2.7 Wh 或 0.3 g LC 锂电池的智能行李。
锂电池功率限制:每个设备最高 2.7 Wh 或 0.3 g LC
运输限制:
- 经许可传输功能:低耗能传输功能,例如 WiFi 无线网络、UWB、蓝牙或 RFID 等
- 追踪器必须收起放在行李内以免损坏。
配备路线显示功能的电子行李卷标 (EBT) 以取代打印的热感式行李标签的行李箱,例如 BAGTAG 或 RIMOWA Smart 行李箱等,可以通过托运行李和随身行李运输。
这段影片由负责确保欧洲航空飞行安全的机构欧盟航空安全局 (EASA) 制作,向您详细说明锂电池的危险和正确处理方法。
如果您希望在旅程中携带上述未提及的电子设备或电池,请联系我们的客服中心。
其他运输信息:
- 锂电池必须符合《联合国测试及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 38.3 章节的要求。
- 但如果您携带了不允许运输的电子设备或电池,则这些物品可能会在机场被没收。航空公司对于没收的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 本运输指南符合国家规定以及 IATA 现行的“危险物品作业规则”(DGR) 有关电子设备和电池安全运输的规定。 出于安全考虑,汉莎航空保留采取更多限制措施的权利。
- 各国可能有更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