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申根區

您可在這裡找到有關歐洲申根區內人員自由出入的相關資訊。

Town Hall and Square with fountain in Valencia, Spain

在歐洲入境申根區

根據《申根協定》,申根區成員國之間,人員可自由出入。該協定使申根區成員國之間的旅行更加便捷。這意味著申根區成員國之間不再設有常規邊境檢查。
 
但是,所有旅客(包括兒童和嬰兒)必須能夠隨時出示有效的旅行證件(例如護照或身分證)。駕駛執照、銀行和信用卡或類似文件不屬有效旅行證件或身分證明。
 
所有外國遊客(非歐盟國民)自抵達之日起可在申根區停留最多 90 天(180 天內)。根據旅客的國籍和來訪目的,可能需要居留許可(簽證)。
 
更多資訊請諮詢任何申根區成員國大使館。有關入境規定、護照規定和特定國家/地區調整的詳情,請瀏覽 IATA 旅行中心網站。

EES:歐盟新出入境系統

全新出入境制度 (EES) 是歐盟智慧邊境計畫的關鍵要素,適用於在 180 天內前往歐洲國家短暫停留最多 90 天的所有非歐盟公民。

此制度旨在實現邊境管制流程自動化並取代手動護照蓋章。確切推行日期尚未確定。

進一步資訊將在適當時間提供。

當前申根區成員國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