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运输
电子设备和电池
个人电子设备和电池被视为危险物品。这是因为,如果发生损坏,这些物品可能会发热、短路并起火。您可于此处找到有关您个人电子设备和电池的详情。
具体说明
无线电同位素心脏起搏器或其他装置,包括使用锂电池供电的植入装置。
只允许本人携带。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气体
具体说明
潜水/浮潜设备可能含有有害物质,例如压缩气瓶或水底灯中。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不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规定
- 压缩空气缸必须排空并将阀门打开。
- 对于由锂电池供电的设备:必须满足此类电池的要求和限制。
具体说明
医用小型气态氧气瓶或气瓶。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不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是*
规定
- 最大压力:200 巴,每个气瓶最大总重 5 公斤。
- 气缸可在汉莎航空航班上使用。
- 必须使用制造商认可的可保护出气阀门的外包装运输。
禁止
- 全球:化学氧气发生器。
- 往返/途径美国的航班:气态氧气瓶
- 在汉莎区域航空执飞的航班上。
- 个人氧气罐(“灌装氧气”)
* 该许可不以书面形式提供。将在服务中心或最迟在机场办理值机时应要求口头提供并确认。
具体说明
用于操作义肢的小型气瓶。还包括为确保旅程中有充足气体供应所必需的类似尺寸备用气瓶。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禁止
- 用于制备苏打水或类似产品的气缸
具体说明
含有二氧化碳或 2.2 类危险物品中所列其他气体的小型储气罐,例如适用于自动充气救生衣、密封瓶或充气轮胎的气罐。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是*
救生衣和类似安全装置规定:
- 救生衣和类似安全装置:
- 每名旅客最多携带两件
- 每件物品最多两个替换气罐
- 其他物品:
- 不超过四个气罐
- 每个气罐最多 50 毫升
请注意: 如为二氧化碳,水容量为 50 毫升的储气罐相当于 28 克的气罐。
* 该许可不以书面形式提供。一经请求并在客服中心口头确认后提供,或最迟在机场办理值机手续时提供。
水银
具体说明
含有水银、供个人使用的小型医用或临床温度计。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不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规定
- 携带的体温计必须装在保护套内。
- 每名旅客仅允许携带一个体温计。
具体说明
含有水银的温度计。
托运行李:不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是*
规定
- 仅政府气象局或类似官方机构代表可携带水银温度计。
- 温度计必须装在牢固的带密封内胆的外部容器内,或者装在采用防渗漏、抗穿刺且不透汞材料制成的牢固包袋内,无论位置如何,水银均不会从包装内渗出。
* 该许可不以书面形式提供。将在服务中心或最迟在机场办理值机时应要求口头提供并确认。
具体说明
含有水银的气压计。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是*
规定
- 仅政府气象局或类似官方机构代表可携带水银气压计。
- 气压计必须装在牢固的带密封内胆的外部容器内,或者装在采用防渗漏、抗穿刺且不透汞材料制成的牢固包袋内,无论位置如何,水银均不会从包装内渗出。
* 该许可不以书面形式提供。将在服务中心或最迟在机场办理值机时应要求口头提供并确认。
易燃液体
具体说明
含有少量易燃液体的非传染性标本/检体,例如哺乳动物、鸟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鱼类、昆虫和其他无脊椎动物的标本,放入牢固的外包装中,并有合适的缓冲材料。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具体说明
用于为便携式电子设备(如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和摄录机)供电的燃料电池系统和备用燃料盒。装置的包装必须牢固。不允许使用锂电池。
托运行李:不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规定
- 每名旅客最多允许携带两个。
- 燃料电池系统必须由制造商标明“Approved for carriage in aircraft cabin only”(仅批准在飞机客舱内携带),并具有可证明系统符合 IEC PAS 62282-6-1 Ed. 1 规格的制造商证明。
- 电子设备未使用时,不得使用燃料电池为该设备充电。
- 每个燃料电池盒必须标有可证明其符合 IEC PAS 62282-6-1 Ed. 1 规格的制造商证明,并注明燃料盒的最大容量和类型。
- 燃料电池只能包含易燃液体、腐蚀性物质、液化气体、水反应物质或金属氢化物中的氢。
- 不允许携带唯一功能是为设备中的电池充电的燃料电池替换物或燃料电池系统。
- 除了插入备用电池盒外,不允许在机上为燃料电池补充燃料。
每个燃料电池盒的最大数量:
- 液体:200 毫升
- 固体:200 克
- 液化气体:非金属电池盒 120 毫升,金属燃料电池盒 200 毫升
- 金属氢化物中的氢:容水量不超过 120 毫升
易燃物
具体说明
供个人使用的安全火柴(1 小盒)或不含非吸收性液体燃料(液化气除外)的小型打火机。
托运行李:不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仅限随身携带(不得放入手提行李内)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禁止
- 打火机燃料
- 打火机补充燃料
- "易擦"火柴
- "蓝色火焰"打火机或雪茄打火机
- 无安全防护盖且使用锂电池供电的打火机,或无开关保护装置的打火机
请注意: 每人仅限携带 1 小盒安全火柴或 1 个打火机。在部分国家/地区,如印度,禁止携带火柴或打火机。
杂项
具体说明
用于校正空气品质监测设备的渗透装置。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不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具体说明
绝热包装,内含完全吸收在多孔材料中的冷冻液氮,用于低温运输(“干式运输容器”)以及不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物品条例约束的非危险物品。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规定
- 隔热包装的设计不得允许容器内的压力积聚。
- 不管绝热包装的用途如何,均不允许释放任何冷冻液态氮。
具体说明
- 发胶
- 香水和古龙水
- 含酒精的药物
规定
- 旅客携带的以上所有物品的总净量不得超过每人 2 公斤或 2 升(含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
- 每件单品的净量不得超过0.5公斤或0.5升。
请注意:另请参阅"“喷雾器”"
具体说明
运动和个人使用的气雾剂。内容物不得包含易燃或有毒物质。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规定
- 喷雾器上的泄气阀必须用盖子或其他合适的方法予以保护,以防止其内容物意外溢出。
- 每名旅客允许携带的总净量不得超过 2 公斤或 2 升(喷雾器和洗漱用品),且每件单品的净量不得超过 0.5 公斤或 0.5 升。
请注意:另请参阅"“药品和洗漱用品”"
具体说明
含有碳氢化合物气体的卷发器。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规定
- 每名旅客仅允许携带一套卷发器。
- 始终不得在机上使用卷发器。
- 必须使用安全盖牢固包覆加热元件。
- 不允许随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携带用于此类卷发器的补充气体。
具体说明
固体干冰(二氧化碳)在用于包装易腐物品时不受此类规定的限制。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是*
规定
- 每名旅客最多可携带 2.5 公斤。
- 包装必须允许二氧化碳气体释放。
- 每件含有干冰的托运行李均必须使用额外标签「干冰」标注。
请注意:使用此豁免权的旅客允许携带的最大重量为 2.5 公斤(含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
* 该许可不以书面形式提供。将在服务中心或最迟在机场办理值机时应要求口头提供并确认。
具体说明
化学武器组织(OPCW)的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时携带。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不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是*
* 该许可不以书面形式提供。将在服务中心或最迟在机场办理值机时应要求口头提供并确认。
运动和狩猎枪械及弹药的运输适用特殊规定。
每位旅客可以预订运输多支枪械。
请在起飞前至少 120 分钟携带该行李办理值机。如需运输枪械或弹药,请尽早于我们的客服中心登记。
旅客自行负责遵守海关规定、准备进口许可证以及其他所需文件。这适用于入境一个国家/地区和转机旅行。
如果是搭乘汉莎航空集团航空公司,根据最新的 IATA 标准,弹药必须作为 "AMMO" 单独预订。其他航空公司可能尚未使用此标准,并且可能只接受没有单独 "AMMO" 要素的预订。
枪械
每支枪械都必须以安全和未装载的状态,收纳在专门用于此目的的带锁运输容器中。每个运输容器允许放置 数支枪械 。
弹药
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 5 公斤 1.4S、UN 0012 或 UN 0014 类别的弹药。弹药必须与枪械分开收纳在由木头、金属或纤维板材制成的硬式容器中。该容器可保护弹药免受震动、移动和意外自爆。在往返南非的航班上,弹药必须装在可上锁的弹药箱中。
费用
- 国内:70 欧元
- 欧洲:80欧元
- 中东、北非和中亚:100欧元
- 中途洲际航线:200 欧元
- 长途洲际航线:250 欧元
根据当地的安全措施,将于出发机场收取额外的枪械费:南非 80 美元、意大利最高 90 欧元(取决于具体机场)、西班牙 60 欧元、土耳其 30 欧元、苏黎世(55 瑞士法郎)、日内瓦(200 瑞士法郎或出发前两小时前 250 瑞士法郎)。
在伦敦-希斯罗(LHR)、亚伯丁(ABZ)、爱丁堡(EDI)、因弗内斯(INV)及格拉斯哥(GLA)的往返航班上严禁运载枪械。如果您想携获得许可的运动或狩猎枪械旅行,请选择伦敦的另一个机场或英国的其他机场。
运输信息
- 仅限属于 1.4S 类危险物品的运动或狩猎枪械、手枪和步枪及安全封装的弹药(枪械的弹药筒)。
- 托运行李:允许(请注意:武器和弹药必须单独申请)
- 手提行李:不允许
- 随身携带:不允许
- 向航空公司提交申请:需要(不接收仅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须前往客户服务中心或在机场办理值机手续时,遵循相关要求,本人当面提出口头申请并确认。)
-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定,武器和弹药必须分装在不同的包中。如有必要,必须使用专用的行李箱将两件物品分开存放。
- 武器必须卸下所有子弹。
- 旅客携带的弹药只能用于体育和/或狩猎等个人用途。
- 仅接受分类为 1.4S、UN0012 或 UN0014 的弹药。
- 每名旅客最多可携带 5 公斤弹药(必须称重)供自己使用。
- 弹药必须安全包装,即采用标准商用包装。
禁止
- 禁止运输含有爆炸弹或燃烧弹的弹药。
-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运输黑火药。
但请注意,不可预订 Lufthansa Express Bus(汉莎航空特快巴士)。
具体说明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规定
- 零售包装的酒精饮料其酒精含量大于 24%,低于 70%
- 容器中的容量不得超过 5 升
- 每名旅客允许携带的总容量为5升
请注意:酒精含量小于 24% 的酒精饮料不受限制;此规定还适用于未加高压的啤酒小桶(派对小桶)。不包括餐饮中使用的含二氧化碳或类似气体的加压酒桶或酒瓶。
具体说明
托运行李:不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具体说明:
带有烟火自动启动装置 (AAD) 的降落伞,例如 CYPRES AAD
托运行李:允许
手提行李:允许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否
规定
- 必须携带国家/地区授权机构的书面文件,其中必须包括自动启动装置 (AAD) 的详情,以及该装置不属于危险品的确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