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運輪椅電池的規定

請注意,如果您在旅行時使用電動輪椅,其載運須遵循國際危險物品的規定。

使用不可外溢的乾式或凝膠電池驅動的輪椅

當符合下列條件時允許載運

  • 託運行李:允許
  • 手提行李:不可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



須遵守下列規定:

  • 電池必須牢固安裝在輪椅或助行器上。
  • 電池端子必須妥善採取防短路措施,例如封裝在電池盒內。

 

可拆卸的電池,例如可折疊式輪椅,須同時遵守下列規定:

  • 必須拆卸電池。
  • 電池端子必須採取絕緣措施(例如用膠帶纏裹暴露的端子),以免短路。
  • 拆卸的電池必須採用牢固包裝,並置於貨艙櫃中載運。

使用不可外溢的鋰離子電池驅動的輪椅

當符合下列條件時允許載運

  • 託運行李:允許
  • 手提行李:不可,只可作為手提行李的可拆卸式電池除外。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



須遵守下列規定:

  • 電池必須牢固安裝在輪椅或助行器上。
  • 電池端子必須妥善採取防短路措施,例如封裝在電池盒內。
  • 電池必須符合《聯合國試驗及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 38.3 章節的要求。必須在預訂機票或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提供證明,例如由製造商提供的證書或個人書面確認。

 

可拆卸的電池,例如可折疊式輪椅,須同時遵守下列規定:

  • 拆卸電池。
  • 電池端子必須絕緣(例如用膠帶纏裹暴露的端子),以免短路。
  • 電池必須單獨放置於旅客提供的保護性容器中。
  • 電池的瓦特小時功率不得超過 300 Wh。
  • 最多可攜帶一粒不超過 300 Wh 的備用電池或兩粒各不超過 160 Wh 的備用電池。
  • 電池必須作為額外手提行李攜帶登機。

使用濕電池驅動的輪椅

當符合下列條件時允許載運

  • 託運行李:允許
  • 手提行李:不可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


須遵守下列規定:

  • 電池必須牢固安裝在輪椅或助行器上。
  • 電池必須拆卸。
  • 電池端子必須妥善採取防短路措施,例如封裝在電池盒內。
  • 只有在載運過程中能保持直立的電池才允許載運。如果無法做到這一點,必須移除電池,僅接受不帶電池的輪椅上機。電池只能作為貨物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