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电子设备和电池被归类为危险品。 这是因为如果这类物品损坏,可能会发热并起火。
您可以在此处找到有关个人电子设备和电池的详细信息。 这些符号表示您是否可以携带这些物品,以及可以在何种条件下携带:
个人电子设备和电池被归类为危险品。 这是因为如果这类物品损坏,可能会发热并起火。
您可以在此处找到有关个人电子设备和电池的详细信息。 这些符号表示您是否可以携带这些物品,以及可以在何种条件下携带:
不允许携带损坏或有缺陷的个人电子设备或电池,或者制造商出于安全原因召回的任何此类物品。
电子设备和电池列表并不详尽,可能随时增加。
锂离子电池的功率以瓦特小时 (Wh) 为单位。如果是锂金属电池,应注明锂含量 (LC)。
电池电量换算辅助:
功率限制:每个设备最高 100 Wh 或 2 g LC
物品限制:每位旅客最多 15 件附电池的设备
供个人使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为:
此类物品应尽量放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托运行李运输规定:
移动电源被归类为替代电池,而不是电子设备。 有关携带移动电源的信息,请参阅 “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
请注意:
供个人使用、装有不含锂(例如碱锰、锌碳、镍镉或镍氢)电池的可携式电子设备包括:
此类物品应尽量放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托运行李运输规定:
防漏液湿电池的额外运输规定:
移动电源被归类为替代电池,而不是电子设备。有关携带移动电源的信息,请参阅 “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
锂电池功率及物品限制:
* 物品限制包括所有类型的电池;即防漏液湿电池、干电池、胶体电池和锂电池。
** 仅限医疗设备
运输规定:
所有电池的端子单独隔离,以防短路。如果电池以原始包装运输,用胶带遮住暴露的端子,或者每块电池包装在单独的塑料容器或保护袋内,即可实现这一点。
防漏液湿电池的功率和物品限制:
请注意:
其中包括以下设备:
无论功率高低、电池是永久连接或可拆卸,或不含内建电池的电池供电个人和运动运输设备,均适用此禁令。
上述范例仅反映一系列可能的设备。
这些物品只能按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危险物品作业规则”(DGR) 以货物运输。
出于飞航安全以及飞机可装载能力,于以下方面有所限制:
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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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功率限制:每个设备最高 160 Wh 或 8 g LC
防漏液湿电池的功率限制:每个设备最高 100 Wh 和 12 V
请注意:
往返美国的旅客请联系美国医疗服务台(周一至周五:09:00–15:00),电话为:+1-516-296-9580。
物品限制: 仅限个人使用*
锂电池功率限制:每个设备最高 100 Wh 或 2 g LC
随身行李的运输限制:
请注意:在部分许多国家/地区,禁止随身携带电子烟或其他吸入器。
* 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 15 件可携式电子设备。
物品限制:每位旅客最多 15 件(此数量包含全部的电子设备)配备锂电池的设备
此类物品应尽量放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托运行李运输规定:
移动电源被归类为替代电池,而不是电子设备。有关携带替换电池的信息,请参阅 “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
请注意:
物品限制:每位旅客最多 1 个雪崩救援背包
请注意:
雪崩救援背包触发机制的技术结构,可能含有受到官方运输限制的危险物品。
触发机制危险物品规定:
其他运输规定:
物品限制: 仅限个人使用*
* 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 15 件可携式电子设备。
请注意:
随身行李的运输限制:
物品限制(包括锂电池*):每位旅客 20 件物品
* 物品限制包括所有类型的电池;即防漏液湿电池、干电池、胶体电池和锂电池。
防漏液湿电池范例:胶体电池或 AGM 电池
干电池范例: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锰电池或锌碳电池
针对防漏液湿电池和干电池的运输条件:
防漏液湿电池的功率和物品限制:
功率限制:最高 100 Wh/2 g LC
运输规定:
请注意:
功率限制:最高 2.7 Wh/0.3 g LC
请注意:
锂电池功率限制:每个设备最高 2.7 Wh 或 0.3 g LC
运输限制:
配备路线显示功能的电子行李卷标 (EBT) 以取代打印的热感式行李标签的行李箱,例如 BAGTAG 或 RIMOWA Smart 行李箱等,可以通过托运行李和随身行李运输。
这段影片由负责确保欧洲航空飞行安全的机构欧盟航空安全局 (EASA) 制作,向您详细说明锂电池的危险和正确处理方法。
如果您希望在旅程中携带上述未提及的电子设备或电池,请联系我们的客服中心。
根据法律,某些特定物品不得携带在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
汉莎航空在此整理了一些关于机上运输药物的重要信息。
通过我们的数字行李服务,您可以随时准确掌握行李位置,让您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