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發生問題

行李延誤

有時,您可能會在抵達目的地後,發現無法追蹤到某件行李。如果發生這種情形,請使用下方的重要資訊、連結和聯絡方式。請放心,我們會儘快轉運您的延誤行李。造成您的不便,我們深感抱歉。謝謝您的理解。

行李延誤流程

您的行李延誤了嗎? 現在該怎麼辦?

請立即在線上或前往機場的行李追蹤櫃檯,申報行李延誤。

您可使用參考編號線上追蹤行李狀態,也可以在此處訂閱行李狀態更新通知。

行李追蹤和轉運

申報行李延誤後,我們的行李追蹤團隊會立即處理相關事宜。

追蹤到您的行李後,行李便會轉運至您的旅行目的地機場,並在那裡進一步處理。

延誤行李運送

當您的行李抵達目的地機場後,由於尚須進行進一步的內部手續和海關清關,請您再耐心稍候。

之後,我們會將您所需的行李寄送或領取資訊傳送給您。

延誤行李寄送

您的行李將寄送至您提供的運送地址,或者若您選擇在機場領取行李,也可直接至機場領回。

請務必在我們聯絡您通知領取相關事宜後,再前往機場領取行李。

有關行李延誤的常見問題集

如果您在行李領取結束時仍未收到行李,請立即申報。在大多數機場,最好選擇線上申報,或前往行李追蹤櫃檯申報。

如果您已透過電子郵件、簡訊或應用程式收到關於您行李延誤的通知,您也可以利用所提供連結填寫預填表單。您也可以使用您的漢莎航空集團應用程式,在「行李資訊」中找到此預填表單的連結,以快速申報行李延誤,為您節省時間和操作步驟。

申報行李延誤後,您會透過電子郵件收到含有參考編號(PIR 號,例如 FRALH12345)的書面確認函。我們建議您先留在機場,直至您的資訊成功傳送並獲得您的參考編號。請保留此書面確認函,以及您的航班文件,特別是登機證和行李收據。我們會儘快寄送並交付您的行李。您可以隨時在行李狀態頁面上查詢行李延誤申報的最新狀態。

提出行李延誤申報時,請務必訂閱行李狀態更新通知,以透過電子郵件直接接收相關消息。如果您沒有收到任何行李狀態更新通知,也可以稍後在行李狀態頁面上查看。

您可使用參考編號(PIR 號,例如 FRALH12345)線上查詢您的行李追蹤進度。您也可以修改您的聯絡方式。尤其是,如果寄送位址不正確或發生變更,請務必在此處修改。我們需要這些資訊才能將您的行李送達。

如果您無法透過提供之連結獲得必需的資訊,或者無法修改詳細資訊,可在遺失行李申報的書面確認收據上找到一組聯絡電話號碼。(如果您在行李追蹤櫃檯處申報行李延誤,您會在此收到申報的書面確認函;如果您是線上申報行李延誤,那麼您會在確認電子郵件中收到隨附的書面確認函。)

在某些時間,例如旅遊旺季,行李運送可能出現延誤。但是,我們會竭盡所能確保快速處理,敬請諒解。

在極少數情況下,如果在申報延誤後 5 天內仍未找到您的行李,我們將要求您提供有關行李及其內容物的詳細說明,以便啟動更詳細的搜尋。之後,我們會將您輸入的資料(包括內容物清單)與我們收集的資訊進行比對,以便在尚未識別的行李中尋找您的行李。

為此,請在我們的行李狀態頁面上填寫內容物清單。申報行李延誤 5 天後,您便可以自行填寫此清單內容。

如果您的行李出現延誤,您可以購買必要物品,如洗漱用品和衣物,並提交收據進行報銷。請保留所有收據,以便日後作為申請索賠的證明。當您(在機場或線上)申報行李延誤後,請使用此表格申請退還經核實的費用,以處理行李異常情況的賠償。

重要資訊:

  • 我們建議您將珠寶、金錢或藥物等貴重物品放在隨身行李中。
  • 如果發生行李延誤,您有義務盡可能降低購買替換物品的費用(即「減輕損失義務」)。漢莎航空將按比例承擔相關費用。
  • 您回家後購買的替換物品的費用,同樣可以進行報銷。請注意,作為旅客,您在此尤有義務減輕損失。若被視為居家常備的物品,將不予報銷。
  • 可持續使用的物品(例如衣物)將獲得 50% 的報銷,洗漱用品或一次性使用物品將獲得 100% 的報銷。*

* 美國和加拿大因當地立法(美國交通部 (DOT) 和加拿大運輸署 (CTA))適用例外情況。

 

如果您已申報行李延誤,您可以在航班起飛後兩年內,申請報銷購買替代物品的費用。

如果您已在申報期限內(在機場或線上)申報行李延誤,已在​行李狀態頁面填寫內容物清單,且您的行李延誤時間超過 21 天,您將有權獲得遺失行李物品的賠償。在這種情況下,您必須在兩年內提出行李遺失索賠。請使用此表格申請報銷。

如果您的行李徹底遺失,可退款的金額上限將以《蒙特婁公約》為依據。

重要資訊:

  • 我們建議您將珠寶、金錢或藥物等貴重物品放在隨身行李中。
  • 您應負責妥善保管自己的隨身行李。

航空公司對旅行行李的責任將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賠償權的法律依據為《蒙特婁公約》。賠償金額採用特別提款權 (SDR) 表示。特別提款權 (SDR) 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 所制定的會計記帳單位。目前,最高責任金額為 1,519 SDR,目前相當於約 1,900 歐元。由於此數額受貨幣匯率波動的影響,最終實際金額可能有變化。

《蒙特婁公約》僅在符合以下條件時適用:

該法律適用於國內運輸以及締約國之間的國際運輸。對於託運行李,航空公司無論有無過錯,均應對行李延誤承擔責任。只有在合約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行李延誤申報和索賠申請,才能適用這項權利。